家將出臺標準限制食品過度包裝,包裝成本禁超過售價12%
本報訊 盒里套著盒的月餅、大鐵罐裝的小包
茶葉……有關食品過度包裝的話題一直引起各界熱議。記者日前獲悉,作為國家標準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食品和化妝品要求》正呼之欲出。據征求意見稿顯示,包裝超過3層的糕點和茶葉將會違反國標。
記者看到,這份征求意見稿對“過度包裝”給出了明確定義。國標指出,對超出正常的包裝功能需求,其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超過必要程度的包裝,就是過度包裝。
值得注意的是,新國標準備以具體量化的方式來限制食品的包裝方式,不但提出包裝層數的要求,也對商品銷售包裝內不必要的空間體積與商品銷售包裝體積的比率(即“包裝空隙率”)進行規定。例如除去直接接觸食物的初始包裝后,
飲料、酒、糕點、茶葉的包裝層數不能超過3層,糧食更是不能超過2層,否則就有違反國標之嫌。此外,如果除去保護或固定產品的必要空間外,空隙的體積大于10%-55%,也將不符合國標要求。
此外國標中還表示,除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的總和不宜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12%,并指出包裝成本的計算應從它的制造商角度來確定。
據悉,本次征求意見的國標原名為《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并早在去年就征求意見,但是由于社會反響強烈導致大改,的版本連標準名都改了,只限制食品與化妝品領域。如一切順利,意見征求7月5日前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