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和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科學有效實施監管,提升監管效能,保障食品安全,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起草了《四川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辦法(送審稿)》(以下簡稱《辦法》),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辦法》制訂背景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關系到每個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政治穩定和社會和諧。我省做為餐飲消費大省,餐飲行業在拉動消費、促進經濟增長、穩定就業等方面作出了積極貢獻。
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以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等法律法規、政策明確規定對食品生產經營實施風險分級管理。2016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了《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2019年,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開展食品經營風險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據此,2020年,省局制定了《四川省食品經營安全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按照我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目前該辦法已廢止。
制訂《四川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辦法》,綜合餐飲服務經營者靜態風險因素、動態風險因素確定風險等級,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實現監管資源的科學配置和有效利用,有效提升監管效率,切實推動餐飲行業良性發展。
二、《辦法》制定依據
《辦法》制定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9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信〔2019〕38號)、食藥監總局《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市監食經發〔2024〕22號)等政策文件。
三、《辦法》主要內容
《辦法》分為總則、風險等級劃分、分級監管、附則四章,共20條,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明確部門職責。省局負責制定餐飲服務風險分級管理工作規范并組織實施,開展工作指導和檢查。各市、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開展本地區餐飲服務風險分級管理的具體工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結果,作為配置監管資源的參考依據,不作為對餐飲服務經營者的信用評價。
(二)明確風險等級劃分。結合餐飲服務經營者靜態風險因素、動態風險因素確定風險等級,并動態調整。采用百分制評分方法,其中,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為40分,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為60分。靜態風險、動態風險分值之和為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安全風險,分值越高食品安全風險越高。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安全風險等級從低到高劃分為A級、B級、C級、D級四個等級。
(三)明確風險等級評定程序。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局制定的監督檢查要點表、靜態和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制定了《四川省餐飲服務靜態風險因素分值表》《四川省餐飲服務動態風險因素分值表》,基層按照所列項目逐項計分、累加,確定餐飲服務經營者的風險等級,并結合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有關情況對風險等級進行動態調整。
(四)明確分級監管。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據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結果,及時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在監督檢查、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突出監管重點。對風險等級為A類的餐飲服務經營者,以“雙隨機”為主要監督檢查方式,兩年至少1次覆蓋全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對B類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原則上每年至少1次覆蓋全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對風險等級為C類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2次,其中1次為覆蓋全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對風險等級為D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3次,其中1次為覆蓋全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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