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規范全省小餐飲備案管理工作,加強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管,落實小餐飲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安徽省小餐飲備案管理辦法》。
一、起草的背景
原《安徽省小餐飲備案管理辦法(試行)》自施行以來,為我省小餐飲備案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指導,但在日常監管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如對小餐飲的經營項目、冷食類加工條件未做明確規定,備案條件尚待進一步簡化等問題。同時總局2023年發布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78號令)《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對餐飲服務經營許可經營項目、許可條件等都進行了較大調整。因此有必要對我省現行的小餐飲備案管理辦法進行制修訂,考慮此次制修訂涉及條款較多,故采取新制定的方式進行。
二、起草的過程
先后到合肥、黃山、宿州等市開展實地調研,充分征求基層市場監管部門對小餐飲備案工作的意見建議。同時通過電話或書面調研等形式了解浙江、江蘇、上海、河北等地有關做法,加以學習研究,吸收借鑒。在此基礎上起草了《安徽省小餐飲備案管理辦法》(草稿),并經多輪集體討論修改后形成《安徽省小餐飲備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省市場監管局網站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28條反饋意見建議,經認真研究,采納15條,部分采納5條,暫不采納8條。暫未采納建議已與建議提出方解釋說明。邀請部分市、縣(市、區)和基層市場監管所具體從事小餐飲備案的業務骨干逐條進行研討,多次和省局法規處對具體條款進行討論研究,最終形成《安徽省小餐飲備案管理辦法》(送審稿)。該文件送審稿經省局2024年第25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決定以省局名義印發。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
《安徽省小餐飲備案管理辦法》分為總則、備案辦理,現場核查,信息公示卡管理,變更、延續、補辦與注銷,經營要求,附則共七個部分,共三十五條。重點內容包括:
一是減少申請材料。申請材料由原來的7項減少至4項,減少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考核證明、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協議復印件、餐飲服務經營場所設施設備清單、布局簡圖等材料。
二是明確經營項目。明確小餐飲可以經營熱食類、冷食類、自制飲品類,但不得經營生食類。明確從事熱食類、冷食類、自制飲品制售的可以經營簡單制售食品,并明確了簡單制售的范圍。
三是優化備案條件。對小餐飲經營者的加工經營場所、設施設備等要求予以優化,明確小餐飲經營者從事冷食類食品時應設置專間或專用操作區。
四是壓縮辦理時限。明確現場核查壓縮為6個工作日,延續、補辦、注銷、不涉及食品安全事項的變更、現場核查合格后發證等均要求當日辦結。
五是延長有效期限。將小餐飲備案有效期由3年延長為5年。
六是提高工作效能。規定在保證食品安全前提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采用“互聯網+核查”的方式進行現場核查。在小餐飲信息公示卡上增加二維碼,現場監管時通過掃碼能夠及時獲取小餐飲經營者基本信息。對采用“互聯網+明廚亮灶”的可以通過通過互聯網的方式開展日常巡查檢查,減少現場檢查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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