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促進產業產品綠色升級,加速能源清潔低碳高效發展。
《計劃》中提出積極開展燃煤鍋爐關停整合。各地要將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納入城鎮供熱規劃。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重點區域原則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鍋爐。加快熱力管網建設,依托電廠、大型工業企業開展遠距離供熱示范,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到2025年,PM2.5未達標城市基本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重點區域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農產品加工等燃煤設施,充分發揮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的供熱能力,對其供熱半徑30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進行關停或整合。
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有序推進以電代煤,積極穩妥推進以氣代煤。重點區域不再新增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新改擴建
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原則上采用清潔低碳能源;安全穩妥推進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改用工業余熱、電能、天然氣等;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實行清潔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園區(集群)集中供氣、分散使用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間歇式煤氣發生爐。
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高質量推進鋼鐵、水泥、焦化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國80%以上的鋼鐵產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重點區域全部實現鋼鐵行業超低排放,基本完成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
確保工業企業全面穩定達標排放。推進玻璃、石灰、礦棉、有色等行業深度治理。全面開展鍋爐和工業爐窯簡易低效污染治理設施排查,通過清潔能源替代、升級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實施分類處置。推進
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生物質鍋爐采用專用鍋爐,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推進整合小型生物質鍋爐,積極引導城市建成區內生物質鍋爐(含電力)超低排放改造。強化治污設施運行維護,減少非正常工況排放。重點涉氣企業逐步取消煙氣和含VOCs廢氣旁路,因安全生產需要無法取消的,安裝在線
監控系統及備用處置設施。
開展餐飲油煙、惡臭異味專項治理。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擬開設餐飲服務單位的建筑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實施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維管理及在線監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惡臭異味擾民問題加強排查整治,投訴集中的工業園區、重點企業要安裝運行在線監測系統。各地要加強部門聯動,因地制宜解決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油煙及惡臭異味擾民問題。
穩步推進大氣氨污染防控。開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氨排放控制試點。推廣氮肥機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糧技術。研究畜禽養殖場氨氣等臭氣治理措施,鼓勵生豬、雞等圈舍封閉管理,支持糞污輸送、存儲及處理設施封閉,加強廢氣收集和處理。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大氣氨排放總量比2020年下降5%。加強氮肥、純堿等行業大氣氨排放治理;強化工業源煙氣脫硫脫硝氨逃逸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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