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纖維天花硅酸鈣板fc水泥板硅酸鈣板檢驗規則
1、檢驗分類
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
1)產品出廠前均應進行出廠檢驗。
2)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 生產中如原材料品種、配合比、工藝有較大改變時;
c)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d) 產品停產達6個月,恢復生產時;
e) 國家質量監督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
2、增強纖維天花硅酸鈣板fc水泥板出廠檢驗
1)檢驗項目
出廠檢驗項目為:外觀質量、形狀與尺寸偏差、抗折強度、含水率、密度。
2)組批
a外觀質量、形狀與尺寸偏差
應由同類別、同規格、同強度等級的產品組成,每檢驗批以3 000張為一批,如不足3 000張,但大于 200張時也可組成為一批。
b物理性能、力學性能
應由同類別(允許不同厚度)、同強度等級的產品組成,每檢驗批以3 000張為一批,如不足3 000 張,但大于200張時也可組成為一批。
3) 抽樣
a外觀質量、形狀與尺寸偏差
從檢驗批中隨機抽取5張板作為必檢樣品。復檢樣品在同一批產品中抽取雙倍數量10張。
b物理性能、力學性能
從樣本中抽取2張板為檢驗樣品,按GB/T 7019規定的要求制作試樣。復檢樣品在同一批產品中 抽取雙倍數量4張。
4) 判定
a外觀質量、形狀與尺寸偏差
當檢驗樣品中僅出現1張不合格時,應對復檢樣品進行不合格項目復檢,復檢仍出現不合格品時, 判該項目不合格。當兩張或兩張以上不合格時,判該項目不合格。
b物理性能、力學性能
當抽取的2張板中僅出現一項檢驗項目不合格項時,可對復檢樣品進行不合格項目復檢,復檢仍出 現不合格品時,判該項目不合格。當兩項或兩項以上不合格時,不得復檢。
c綜合判定
當上述各項目均合格時,判該批產品合格。否則應降級處理。